发布日期: 2026年 05月 06日
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文旅非遗函〔2026〕6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参加本次评估工作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共2人,其中评估优秀1人、合格1人。现将评估建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馈(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1280140@qq.com;通讯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市文广旅局市非遗科D907办公室,电话:0701-6218319;邮编:343000。
附件: 鹰潭市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汇总表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
鹰潭市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入选年月 | 传承代表性项目 | 自评 得分 | 初评 得分 | 评估结果建议 |
1 | 黄俊军 | 男 | 2025.03 | 刻铜(贵溪錾铜雕刻) | 97 | 96 | 优秀 |
2 | 张金涛 | 男 | 2018.5 | 道教音乐(龙虎山正一天师道道教音乐) | 90 | 84 | 合格 |